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张彬

1898000365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男子私自占有OFO共享单车被依法处罚

添加时间:2018年8月16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喜迎十九大 平安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公安东丽分局于2017年5月3日8时至5月5日8时,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2017年“平安1号”集中统一行动。在统一行动中抓获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嫌疑人一名。

2017年5月3日22时许,新立派出所民警在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交口堵卡盘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吉普车形迹可疑,遂将其拦停后进行检查,该车上为两名男子,经检查该车后备箱有一辆OFO共享单车,小黄车上用于扫码的二维码被人为破坏。据此,新立派出所受理此案并针对该案展开调查处理。

经查,2017年5月1日10时许,在东丽区某工地,违法嫌疑人刘某采用手机扫码方式获得OFO共享单车开锁密码,后为了长期免费占有使用的目的,将该共享单车上用于识别车辆编号的二维码标牌掰下并丢弃,后于2017年5月3日22时许在东丽区公路交口被堵卡民警查获。

2017年5月4日,新立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刘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联系电话:18980003656

全国服务热线

1898000365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