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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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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噎”死岁女童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果冻噎死人的悲剧在邢台柏乡上演。在柏乡聚xx超市,当两岁女童从服务员手中接到果冻放在口中时,年幼生命戛然而止。该起悲剧所透露出来的诸多无奈依旧让社会反思。
  12月9日,柏乡李先生的妻子依旧没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丧子之痛让其一度几近虚脱。10月30日,李先生带着两岁女儿卓卓来到柏乡聚xx超市买面条,李先生在该超市同样有一个摊位,当他来到超市时,可爱的女儿立即引来超市服务员的热情招待,“有一名卖果冻的服务员把孩子拉走”,由于本身并不陌生,所以,李先生径自把女儿留在了果冻附近。
  很快,果冻摊位一片慌乱。“孩子吃果冻噎住了”,闻讯后,李先生赶紧跑去,“此时孩子的头摇成一团”,手忙脚乱的李先生赶紧把孩子的头倒载过来,“下意识的反应,希望能让孩子吐出来。”
  该动作并未奏效,李先生随后将孩子送到距离超市200米左右的柏乡县医院。“其实我知道,在送孩子途中,孩子的头已经耷拉了下来。”果然,经过医院紧急抢救,两岁的卓卓最终离开的爱她的爸爸妈妈。
  从事发到医院陪护,按照李先生的叙述,“给孩子果冻吃的服务员的亲戚陆续赶来,他们希望我们忍住悲伤,赶快做好善后处理,加紧协商解决。”在当日,李先生曾两次给服务员打电话,“确认了果冻的品牌和型号,为以后打官司留下证据。”感觉有人出面主动协调后,李先生很快将女儿安顿。
  但在随后的维权中,服务员、服务员家属以及超市对次均消极处理。“多次找到他们,可没人在出来承担责任。”李先生认为,好心给孩子果冻的服务员,还有生产果冻的厂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了解到,柏乡该起果冻噎死人的悲剧只是冰山一角。之前,陆续发生的儿童被果冻噎住而亡事件令家长们心惊肉跳。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新的果冻生产国家强制标准,并从同年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这一标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6.0厘米。可新标准果冻还在噎死人。
  9日上午,记者在柏乡聚xx超市散装果冻柜台找到了“肇事”果冻。该品牌果冻在外包装上倒是有警示文字,“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可其本身形体的不规则,让新标准变的模糊不清,记者丈量了一下,虽然该果冻上口直径达到新标准,可下口却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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