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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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怎样依法维权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9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旅游市场应遵循依法经营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交易,诚实信用,但确有违法、失信的经营者在扮演“害群之马”的角色,令旅游消费者没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却掉进了一个个陷阱。
  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在旅游中遇到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
  (2)旅行社未能提供价值相符的旅游服务;
  (3)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4)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您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5)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您的利益;
  (6)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
  (7)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可依照《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寻求保护。如果您投诉或申诉,其时效是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的一年内。
  投诉或申诉时应在《投诉书》(或《申诉书》)上写明:
  (1)投诉(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必要时)、职业、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被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3)导游的编号或姓名;
  (4)投诉(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5)具体赔偿要求。应当提供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消协将依据投诉情况,及时向经营者发出《调查函》,并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调解。
  行政机关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还会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以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的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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