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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中的过错责任原则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4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内容,是确定行为人对其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体系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构成。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侵权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考察行为人是否对其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该原则是侵权责任中的一般归责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过错,是行为人为行为时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它与错误不同。错误是一种客观的是非判断,过错是知与不知、希望与不希望的主观心理活动。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一项必备的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在一般侵权责任中,过错是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一旦欠缺了这一要件,即使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也不成立。
  过错推定适用的侵权行为类型也要求以过错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是在过错要件证明责任的承担上适用特殊的规则,因而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律对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确认,显示出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侵权行为法中,作为一般性的归责原则的法律地位。
  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适用范围。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性的侵权行为。简而言之,只要法律作出了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这些侵权行为就不受过错责任原则的规范,除此之外的侵权行为都是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2.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包括过错推定的情形),侵权行为由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四个要件构成,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可或缺。
  3.第三人的过错对责任的影响。在侵权行为法中,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害,只要行为人没有过错,行为人就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行为人、第三人都存在过错而导致损害,他们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共同侵权,并依共同侵权的规则承担责任。
  4.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在一般情形下,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由提出损害赔偿等权利主张的受害人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根据,而不能作为赔偿范围的依据,因为赔偿责任的大小取决于受害人损害事实的大小。
  如在同一个案件中,受害人自身也有过错的,应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决定行为人与受害人各自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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