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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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对出售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

添加时间:2016年9月7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当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经常会遇到销售者认为自己也是受骗者,应当由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情形。那么销售者对于出售的产品到底应当承但什么责任?
  关于销售才对出售的产品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负有哪些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有明文规定。下面结合条文进行解释:
  (一)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具体包括:(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2)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质量。(3)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4)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6)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违犯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成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外,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者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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