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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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楼房有猫腻 消费者可维权

添加时间:2016年6月23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大部分的精装修房出现这些问题而无法很好地得到解决,除了精装房本身的检验标准并不明确以外,还出现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消费者普遍处于弱势的一方,既对合同中的一些霸王条款感到无力抗争,又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让合同中出现了太多侵权的模糊边界。
  家住丰台良乡某小区的陈女士这个春天过得有点焦虑。刚住进从开发商手中买的精装修楼房才不到两个月,就已经发现了好多问题:窗户的框上经常会掉下白色的东西;客厅的木地板上面有明显的划痕;墙面凹凸不平,卫生间里头只有一面墙铺有瓷砖……图省心买回来精装修房,结果却是不省心,这恐怕是许多消费者会经历的一个过程。据了解,消费者签订的精装修合同版本不一而足,但存在普遍性的“装糊涂”,也就是合同表述语焉不详,最后还加上一句“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以下问题比较常见:
  装修材料或品牌不明。大到精装房里使用什么地板、什么卫浴产品、用壁纸还是涂料,小到踢脚线用什么材质,这些通常在合同里都不注明。一位搜狐网友告诉记者“到了收房我还不知道我们家地板是什么材料的,工人过来打蜡的时候才告诉我那是实木复合地板”。有的合同注明装修使用材料,但不注明品牌,一位网友称,装修后发现家里大多数品牌都是自己没见过没听过的。
  装修规格表述含糊。记者发现多份精装房合同都未将具体的平米装修价格或者使用哪些品牌产品写入合同,而是用“高级、优良、豪华”等含糊字眼来描述。在网友出示的一份合同上写着“豪华门配高档锁,卧室内配高级地板,厨房安装高级抽油烟机”。这种描述留有很大的余地,业内人士认为不利于消费者验收房屋以及后续权利保障。
  宣传所说不写入合同。家住富力地产某精装修楼盘的业主陈先生表示,在购买楼盘时,宣传期间售楼方面人员对他表示装修规格是1800元/平米,但是合同到手后,翻遍合同也没有见到有这个表述。
  疑似霸王条款。在某些精装房合同中,还出现了被消费者认为是霸王条款的一些项目。比如,本文开头那位陈女士,在她的合同中就有一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可以报修,但如果自己要进行装修改动的话必须报备给物业,并等待开发商审批,不然后续如果出现问题,将不对这部分进行报修。同时还需要交纳担保金5000元,在业主自改装修期间每天收取管理费。陈女士认为这个费用收得很不合理,“很霸道”。
  此外,记者还在一份合同中看到,尽管合同中注明了所选用的装修材质,但备注一条:“开发商保留一切权利按实际情况需要及设备代替上述所列各项。”
  保修期不注明。在有些合同里,对于装修材料的保质期并不注明,通常情况精装修产品保修两到三年,而消费者入住时可能就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该材料已经过了保修期,不知道物业会不会给我们修或者换?”一位业主存在这样的疑问。
  记者采访了北京某品牌家装公司b2b精装修业务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装修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规定,不管房子什么时候建的,装修什么时候开工的,从装修公司交房日开始往后两年都在保修期内。至于某些消费者的合同里没有注明装修保修期这一项,他表示不太清楚。
  应对:律师建议“未雨绸缪”
  从以上的情况分析不难看出,大多数业主由于“专业信息的不对等”而没有察觉到合同的法律陷阱,或者即便觉得有些条款比较霸王,但由于购房者处于弱势方,也只有能忍则忍了。
  目前对于精装修质量检验可以依据的国家标准还未出台,大多数精装房奉行的是企业标准,而必然造成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的情况,在国家对于室内全装修验收标准制定完善前,律师表示最好的办法是“未雨绸缪”。

  北京合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王海表示,如果开发商合同中对于装修的规格质量描述模糊,消费者可以与开发商另外签订明确的细则,比如价格、颜色、质量、与效果图的对比等这些较为固定的形式来约定,也可以将样板间拍下来并与开发商进行确认,如果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用手上这些相对固定的证据进行维权,而避免被含糊不清的描述带入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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