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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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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水晶项链竟是玻璃 双方达调解商场补偿1万元

添加时间:2016年6月23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天然水晶项链竟是玻璃 双方达调解商场补偿1万元
  天然水晶竟是玻璃,袁女士将某商场诉到法院要求双倍赔偿并支付检验费及误工费等。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审结了此案。
  袁女士在某商场购买925银配天然水晶项链4条、耳坠3对,后委托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2条项链、一对耳坠,出具检验证书为:一条是玻璃项链、一条为合成立方氧化锆项链、耳坠为玻璃耳坠。后袁女士起诉要求被告双倍赔偿11000元。
  经法院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在销售商品时存在的过错,双方达协议,由被告补偿原告1万元。现被告已将补偿款自动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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