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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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法吗,劳务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施工造成房屋损毁怎么赔偿

添加时间:2022年6月28日 来源: 成都侵权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msshljls.cn/

  张彬,成都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劳务分包合法吗,劳务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分包合法吗,劳务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分包合法吗


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


劳务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区别在于:


1、在同样具备资质的情况下,包工不包料是劳务合同,包工包料是分包合同。


2、合同效力不一样,专业分包是要征得发包人的同意,而劳务分包不需要。




3、承担的范围不一样,专业分包,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意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及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而劳务分包人可自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分包人或专业分包人负责,总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以包人不直接承担。


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好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作法:


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施工造成房屋损毁怎么赔偿

一、施工造成房屋损毁怎么赔偿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损毁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按造成房屋的实际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




二、施工侵权构成要件


⒈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公共场所因为其特殊性,出入人员的广泛性,在这些场合施工,具有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可能。


⒉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这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施工人没有履行法定的警示,是导致侵权行为的根本原因。


⒊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应通过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法律加以调整,而不应适用特殊侵权行为法。


⒋施工人有过错。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尽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就应认定其有过错,应承担民事。


⒌有因果关系。是说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原因。


在施工的过程中,造成房屋损毁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一般是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因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起诉解决纠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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